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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利好政策!南京率先试点!

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破除论资排辈、重显绩不重潜力等陈旧观念,对35周岁以下优秀青年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单独设定通过率;授权南京市率先试点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制造等3个新兴专业高级职称评审……2月10日,记者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人事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期,我省围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人才评价、产才深度融合、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打出人才人事政策组合拳。

县级以下事业单位的招聘方案

不再报设区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关广大人才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公正。江苏将创新招聘方式,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支持事业单位规范、精准、高效招聘人员。

江苏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从明介绍,近日,省人社厅会同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意见》,包括,招聘方案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后即可实施招聘,县级以下事业单位的招聘方案不再报设区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高校科研院所以及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高校附属医院等单位,服务国家和省战略需要,招聘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以先招聘后备案。除对学历有明确要求外,一般岗位招聘的学历要求可以设置为专科及以上,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或者不设置学历要求。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明确笔试成绩当年多次有效、差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等创新举措的实践路径。基层事业单位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与开考比例相同的,可直接通过面试等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经济薄弱地区人员流失率较高的基层事业单位可以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市县户籍人员(或者生源)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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